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尼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联合国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领域有重要成就的高校,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研究生,以培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和传播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尼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合作高校,吉林大学2026年继续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专项介绍
本专项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国内十六所一流院校以共建共享的方式开展研究生教育,发挥国内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汇聚全国顶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力量,培养高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业人才。
吉林大学依托校内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相关的各学术平台和研究机构的优势导师资源,成立了由相关专业知名学者组成的博士生导师团队。本专项形成跨校教学资源互换,组织研修活动,并举办专项研究生学术论坛和学术会议,以支持学生展开研究。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拟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5名。
三、招生专业
详见《吉林大学2026年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习及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四年,具体要求按吉林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六、招生方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外语水平标准、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八、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我校2026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bm.jlu.edu.cn/)。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6年5月28—29日(8:00-18:00)。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九、“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名办法、申请、考核及提交材料等相关事宜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专项计划招生通知。相关网站如下:
哲学社会学院:https://zsy.jlu.edu.cn/
历史文化学院:https://hac.jlu.edu.cn/index.htm
马克思主义学院:http://marx.jlu.edu.cn/
(二)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四)拟录取
各招生单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jlu.edu.cn)。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监督与申诉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深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的相关内容及要求,确定本人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及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报考院系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及各招生单位网站,以获取学校及各招生单位关于本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五、若国家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招生负责人:
张老师 13134302847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附件:
《吉林大学2026年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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